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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7 10:49:21   责任编辑:admin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7名,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6﹕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5日(周六)8∶30-14∶00。
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736号)。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技能测试。
时间:2026年4月26日(周日)。
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时间:2026年5月10日(周日)。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3.面试。
(1)试讲+提问。
时间:2026年5月16日(周六)。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2)专业能力测试。
时间:2026年5月17日(周日)。
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4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报考《计划》中“岗位序号”3-11岗位的人员, 聘用后先入编入职《计划》中对应的招聘学校;2-3年内,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由市教育局逐步统筹调配入编入职至全市初中学校相应岗位。
四、招聘对象范围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年龄要求:18~38周岁(1987年4月26日至2008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嘉兴市生源或户籍,其中体育教练员(足球)岗位和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的烹饪专业课、机械专业课岗位放宽至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6年4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至2026年4月25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4.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体育教练员(足球)和职教类烹饪专业课、机械专业课岗位的,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如被聘用,必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学历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烹饪专业课岗位和机械专业课岗位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获得人社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烹饪、机械竞赛项目金、银、铜牌;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烹饪、机械竞赛项目冠军、亚军;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技能大赛烹饪、机械竞赛项目省级一等奖。
6.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计划》。
7.体育教练员(足球)岗位要求具有足球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称号或获得省运会足球项目前三名。
8.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其他要求”栏。
9.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10.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经参加过海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11月赴浙师大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海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11月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海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5年12月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2025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进高层次人才、海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海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3月公开招聘教师并已入围体检或入围考察或已签约的考生,不得报考本次招聘的岗位。
(2)截至2026年4月25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报名:应聘人员在4月25日现场报名前登录https://zp.zjhnedu.cn/,在“考生在线报名”栏目填写基本信息。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网上预报名人员也须凭下列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报名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信息为准。材料截至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教师资格证和语文岗位所需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6)报考体育教练员(足球)和职教类烹饪专业课、机械专业课岗位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等;(7)委托培养生(定向培养)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026届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和语文教师岗位需要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若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凭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主要课程等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报考。体育教练员(足球)以及职教类的烹饪专业课岗位和机械专业课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美术、体育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体育教练员(足球)岗位考试、考核项目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美术、体育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体育教练员(足球)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技能测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
美术、体育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有笔试要求的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有“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职教类专业课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提问”为75分,“专业能力测试”为25分。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讲+提问”满分为100分。有“专业能力测试”要求的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美术、体育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体育教练员(足球)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2026年毕业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语文岗位所需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不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体育教练员(足球)岗位以及职教类的烹饪专业课岗位和机械专业课岗位的聘用人员不能在2027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海宁技师学院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入职《计划》中“岗位序号”3-11岗位的新教师服从教育局统筹调配)。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咨询电话:0573-87297325, 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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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